加强直销监管 促进规范经营(上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直销行业扩容速度的加快,社会及公众对直销市场规范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规范发展,离不开严格监管。针对当前直销监管和直销市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直销市场监管工作,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良好直销市场环境,3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下发 《关于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决定在今年4至6月,在全国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
直销行业规范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新的契机。
工商机关迅速行动,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总局督导组认真督导
根据《通知》要求,从4月底至7月初,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组成督导组,先后赴浙江 、江苏 、天津 、山东 、福建 、广东 、云南 、湖南 、上海 、黑龙江 、北京等11个省市,结合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期间,督导组分别听取了相关工商机关和43家直销企业工作情况汇报;前往27家直销企业总公司的科研中心、生产车间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研发、生产、产品等情况,召开分支机构工作座谈会;深入40余个直销企业省级分公司、服务网点、经销商店铺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了解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组织召开了9次共计270多名直销员参加的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基层直销员基本信息和经营情况;同时广泛听取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直销员对工商机关直销监管工作以及对直销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建议;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了行政指导。
各地工商机关扎实行动
总局通知下发后,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这次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现场检查,加强规范指导,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专项检查期间,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检查人员8.6万人次,检查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869户次,检查直销企业其他分支机构、直营店3908户次,检查服务网点1.2万户次,检查非服务网点店铺、经销商3.2万户次,直销员近11万人次,发出警示、提示近2万次,查处直销违规案件80件。
各地工商机关对本次直销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有的成立了专门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把关;有的结合本地直销市场实际情况,细化检查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有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明确检查重点、措施、方法、步骤等;有的分别组织召开工商系统和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直销违规行为,各地工商机关深入调查取证,坚决依法查处。本次专项检查,各地工商机关共查处直销违规案件80件,比去年同期的38件,增长了110%。其中,未取得直销员证擅自从事直销活动有28件,占35%;欺骗、误导、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15件,占20%;在非直销区域从事直销活动12件,占15%;违规培训11件,占14%。对这些案件的查处,不仅对直销企业和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而且也有效净化了当地的直销市场环境。
直销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结合专项检查,各地工商机关注重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直销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行政指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江苏、福建、重庆等地工商机关完善行政指导方式,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建议、行政告诫、事后回访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河北 、上海、新疆等地工商机关针对不同主体,分别实施分类指导、分级监管。二是实行会议报备,加强会议监管。北京、四川等地工商机关将直销企业非培训类会议活动报备工作与维稳、打传工作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天津市工商局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凡是人员聚集类活动,必须报市工商局和当地工商局直销监管部门备案。新疆规定直销企业举办培训会议必须到所属辖区的工商所、派出所报备。三是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甘肃等地工商机关建立了相应的直销管理信息档案。四是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推动行业自律。部分地区工商机关建立了辖区内直销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行业发展情况,提出规范经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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